水質檢測預制試劑的使用,除了需要遵循一般試驗常用規范,我們還需注意以下兩方面:
1、試劑及標液的穩定性方面
一般來說,當保存在陰涼、遮陽、干燥的環境中時,預制試劑和標液可以有很長的有效期。試劑及標液出廠標瓶簽上也會注明配置日期保質期及存儲條件等。按操作說明使用存儲即可。
大批量采購的,采購做好采購記錄,標記好試劑的接收日期,最好優先考慮早期收到的化學物質。當不知道試劑是否在有效期內或對試劑是否有效時,可以使用樣品來測試試劑的有效性。
吸水、二氧化碳或空氣中的其他氣體、細菌、高溫或光(光敏化合物)都會影響試劑的有效期。在某些前提下,試劑也可能與儲存容器或試劑成分發生反應。
2、試劑空白
在某些測試中,試劑對最終測試結果有很大的影響,因此在測試過程中需要進行補償。試劑空白是指試劑獨立產生的測試結果的一部分。試劑空白導致測試結果呈正偏差。
大多數試劑都不到0.009個吸光單位。但有時生產低空白試劑是不可能的或不切實際的。使用此類試劑時,最好用優質水(去離子水、蒸餾水等)代替樣品操作程序來確定試劑空白。試劑空白的結果用濃度單位表示,并從使用同一批試劑的每個樣品試驗中減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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